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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南港司法詐欺:詐騙集團的另一種方式 南港司法詐欺:詐騙集團的另一種方式 這一陣子,一個老話題又給拿出來應用, 針對南港的第三代地主, 大量散發信函,說可以經由法律委託程序取回被徵收的土地! 實際上是一種騙局,一個言之成理的騙局: 1.40年代與50 seo年代很多的地主的土地因政府要做肥料工業,給國營台x公司. 2.72年時,台x公司在南港的工廠停產. 3.88年時,台x公司民營化. 當然這個騙局騙過了第二代地主, 接著要騙第三代地主, 室內裝潢 告訴他們,原來他們爺爺或太祖有一個權利被忘掉了, 也就是說: 1.土地徵收應符合原始目的,也就是說土地可以被發回來! 2.給資料,打官司就可以拿回十個輩子的財富! 想一想,南港現在地價每坪有?宜蘭民宿n幾百萬....(未來還有好幾千萬~想像空間) 您原來祖先每個都有好幾十甲的地...... 重點是: 1.徵收是類似於買賣的法律行為,有買有支付金錢行為! 2.從台x公司72年停止生產到今年100年已超過民法15年的請求權! 3.這 有巢氏房屋一段時間,大多數土地已捐給市地重劃與員工宿舍! 也就說, 第一代地主打過官司的, 第二代地主打過官司的, 都敗訴確定, 同樣的騙術又拿來騙第三代地主(共同持分有幾百人吧!) 就好像我們在賣土地, 我們賣50萬, 投資客過一個手賣 室內裝潢350萬, 回頭兄弟姊妹一想, 這損失太大的~ 道理上~原地主事被騙了~投資客也覺得自己聰明應得的~ 道理有多種合理說法~但在法理上是只有一種! 也就是說除非 沒有拿錢或偽造文書的情形, 這個買賣是確定不變的! 就算這個買賣可以翻盤~ 15年也是請求 濾桶權的最高上限, 為了維持法律關係的穩定性, 15年內不請求,請求權消滅! 這種講法跟民間 , 欠錢欠一輩子不還,還要下輩子還的道理, 有很大的距離! 重點是:法庭講的是  法理 不是道理! 所以說這個南港的詐騙集團, 1.如果不是壞心眼的 詐騙集團(壞的). 酒店工作2.就是只顧賺  司法訴訟費的 律師(相對不壞的). 問題是: 明知不可行,為何要  鼓吹呢? 更大的失血在於: 1.訴訟費由敗訴者出. 2.律師費不可能免費. 3.原地主第一代與第二代與第三代的敗訴案件為何不攤出來? 4.第三代持分各是幾百分之幾? 5.重劃給徵收或賣掉的也已經蓋房子的?21世紀房屋仲介X萬戶怎麼辦? 6.目前這公司只剩下商業用地又如何分? 本來就很窮苦的地主第三代~ 為何最後得一點儲蓄也有詐騙集團來騙! 最可怕的是 騙得南港區的每一個里長都在討論~~聽說, 問題是 : 給我這個好人知道了, 寫出來給各位南港居民參考, 也許~我是錯的, 如果真是如此,我還真心祝各位發大財! 這家台x公 商務中心司跟我無關, 我也不買這公司的股票! 只希望窮人不要被騙得更窮~~~ 我也希望~我是錯的~在這件事情分析上~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cAKcEOKWERnFv9UGZSbl4T7WW4c-/article?mid=5071  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酒店工作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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